4月25日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1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滨州举行,会期一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俊昀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方正、栾兴刚、王庆霞,秘书长刘卫忠出席会议。
会议建议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审议《滨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草案)》;审议《滨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滨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打造“产教融合”高地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这个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这个报告的初审意见;审议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定;人事任免事项;书面印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以来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其他事项。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各位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上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