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闭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俊昀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郝吉虎、王庆霞,秘书长刘卫忠等出席会议。
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滨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了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滨州市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马俊昀向本次会议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庆勇等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同时对多个部门、多项报告开展测评,目的是推动市政府工作部门全面快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改进工作,更加顺应民心、民意;要不断提升测评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进一步推动满意度测评常态化,更好发挥人大监督作用。
会议强调,新任职的同志要始终牢记组织的重托、人民的信任,迅速进入角色,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以优异的履职成绩,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最美滨州篇章贡献力量。
在常委会会议期间,马俊昀还主持召开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主任会议,研究了有关事项。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谢萍、市政府秘书长孙学森,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及以上干部,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滨州市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4年8月29日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
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滨州市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滨州市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滨州市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9号
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根据滨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8月29日决定免去:
尹艳玲的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0号
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根据滨州市市长李春田的提请,于2024年8月29日决定任命:
张庆勇为滨州市副市长、滨州市公安局局长;
彭建民为滨州市体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郝建的滨州市副市长、滨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周波的滨州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